重磅!萧县还没房的注意了!3个重要文件!这样买房……

萧城网 2019-01-05 2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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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萧县的发展有目共睹,很多大型房地产企业纷纷进驻,龙城周边新住宅区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近年来,萧县的发展有目共睹,

很多大型房地产企业纷纷进驻,

龙城周边新住宅区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如何?

房地产中介怎么样?

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咋样?

面对这一社会热点和百姓的热切期盼

宿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相信随着三大文件的出台,

萧县房地产、中介、物业将更加规范。

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分享给更多人看看吧!

你所在小区的物业

再不作为,就可以甩给他们这个文件

买房之前你得先看看!

通知

01

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实行积分评价制度。其初始分基本分为100分(新申请的企业及开发企业基础信息填写完整且真实有效获得信用基本分100分),在初始分的基础上加分或减分,计算总分后再确定信用等级。

根据其信用分数,将按五星级(信用优秀)、四星级(信用良好)、三星级(信用一般)三个等级,分别表示企业的信用等级。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其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定公布、使用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红名单”,并对应其信用评级予以相应奖励:

信用评级为五星级的企业;

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

因诚实守信行为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黑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措施: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

对信访投诉未及时妥当处理引发群体事件及信访问题长期不解决的;

未及时履行法定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无故拖欠工程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当纳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

列入重点扶持的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优先推荐参与政府性项目土地出让、开发资格,优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推荐企业;优先推荐市场准入、资质升级;优先推荐优秀企业和优秀楼盘等评选。

推荐参与政府性项目土地出让、开发资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推荐;推荐市场准入、资质升级;优先推荐优秀企业和优秀楼盘等评选。

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对企业的开发资质和市场行为实施动态核查;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间监管资金暂不解控、资质不受理升级;不推荐参与政府性项目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不作推荐;不推荐参与优秀企业和优秀楼盘等评选。

纳入开发主管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重点监管期限为3年;开发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开发资质和市场行为实施全面动态核查,监管资金全过程严格监管;开发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法人进行诚勉谈话,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向住建、国士、规划、税务、工商、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出警示;不推荐该企业及关联责任方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和取得政府性项目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建议资质作降级或注销处理。

通知

02

“宿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性用考评暂行办法

《宿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性用考评暂行暂行办法》已出炉

即日起正式执行

故意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未经委托人同意的代办货款、

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

将被严厉扣分

年终信用评定分值低于60分的经纪机构

将被列为“黑名单”予以网站公示

看点

01

失信将被取消网约资格

根据办法,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行计分制,信用基础分为85分,实行加减分制,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定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统计年度,记分周期届满,次年重新记分。

【优秀】年终信用评定分值在100分以上的,经纪机构可列为“红名单”,予以网站公示,创先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良好】年终信用评定分值在90-100分之间,机构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

【合格】年终信用评定分值在70-90分之间,机构可正常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但一年内不得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

【失信警告】年终信用评定分值在60-70分之间,针对该等级机构,除将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外,并依法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办理网签续期申请时予以重点审查,同时该机构一年内不得参与创先评优活动,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评为优秀;

【严重失信】年终信用评定分值在60分以下的,列为“黑名单”予以网站公示,除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外,依法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办理网签续期申请时予以重点审查,同时两年内不得参与创先评优活动,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评为优秀、良好。

看点

02

常见失信行为均为扣分“大项”

在过去的投诉纠纷中,一些中介存在交易未成,擅自扣押委托人的房产证及相关有效证件的,对客户投诉置之不理的,经查证是属实的,收取费用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等一系列失信行为。

今后房产经济机构再发生类似行为将被扣除信用分。随情节不同扣除分数也不同,较低扣除两分,较高扣除30分。

这些曾让房主和房客狠得直咬牙的房产经济行为都是扣分“大项”:

通知

03

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所有萧县业主注意了

宿州近日已出台

《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物业管理行业纳入信用等级评价

今后严重失信物业单位

将被列入黑名单

限制其参与本地区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通知

01

3年内未发生失信行为且守信行为的将列入红名单,予以公示奖励

物业服务企业在3年内未发生失信行为,或3年内未发生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且有守信行为信息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入本地区物业服务市场主体“红名单”,并给予其下列奖励:

红名单奖励

(一)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

(二)开展表彰活动时,优先列入表彰候选名单;

(三)推荐在有关信用网公示;

(四)推荐给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相应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依法对其给予信用加分等奖励。

通知

02

失信企业,有惩戒措施

惩戒措施有

(一)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本区域内的所有在管物业项目加大检查频次;

(二)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在信用信息系统记录提醒、约谈、告诫的情况;

通知

03

严重的失信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惩戒措施有

(一)限制其参加表彰、评先、评优活动;

(二)限制其参与本地区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三)告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相应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

(四)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议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五)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将本地区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失信黑名单,采取严格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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